
一、依教育部105年12月21日臺教學(四)字第105011050177007號函暨104年10月29日本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表件填報資料期限為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
三、「106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辦理情形書面審查表」須附相關佐證資料。至1060215彙整情形
四、「105年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執行成果回覆表」,請更新至105年12月31日止,更新部份請用紅字標示。至1060215彙整情形
五、旨揭表件置於秘書室/最近消息,請自行下載填報完成後,於期限內將電子檔寄送至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李彩鳳秘書彙整(郵件地址:chiflee@ntsu.edu.tw)。
六、100年性別平等教育自評報告書、佐證資料供參考。(評鑑項目可能不同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