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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主政單位於12月9日(週五)前填寫「106校務評鑑主政、協辦單位及填寫內容表」並以電子檔寄送秘書室彙整。

  1. 本校業已於105年10月20日「106年院校務評鑑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第1次會議」通過「106年校務評鑑核心指標、檢核重點」在案,為順利進行後續自我評鑑報告資料蒐集、分析、建議及撰寫,而成立本評鑑工作小組
  2. 請各主政單位依前揭通過之「106年校務評鑑核心指標、檢核重點」,並仿照教務處主政項目(如附件)填寫「106校務評鑑主政、協辦單位及填寫內容表」,並於12月9日(週五)前以電子檔寄送秘書室彙整。
  3. 檢附台北市立大學評鑑分工金門教育大學106年校務評鑑分工100年校務評鑑報告書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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