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主政單位於12月9日(週五)前填寫「106校務評鑑主政、協辦單位及填寫內容表」並以電子檔寄送秘書室彙整。
本校業已於105年10月20日「
106年院校務評鑑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第1次會議
」通過「
106年校務評鑑核心指標、檢核重點
」在案,為順利進行後續自我評鑑報告資料蒐集、分析、建議及撰寫,而成立本評鑑工作小組
請各主政單位依前揭通過之「
106年校務評鑑核心指標、檢核重點
」,並仿照
教務處主政項目(如附件)
填寫「
106校務評鑑主政、協辦單位及填寫內容表
」,並於12月9日(週五)前以電子檔寄送秘書室彙整。
檢附
台北市立大學評鑑分工
、
金門教育大學106年校務評鑑分工
、
100年校務評鑑報告書
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