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組業務宣導】「中央機關補助計畫列限期辦理公文及數字寫法(份數、新臺幣)」(115-1-12)

一、中央機關補助計畫相關函文列為限期公文,送一層決行

自即日起,屬中央機關補助計畫相關函文(包含補助規定、申請通知等),文書組將會列為限期公文。請注意,公文流程均送陳至第一層核判,以通盤檢視本校需求並依限提報。

 

二、公文撰寫提醒

簽、函稿撰寫契約、報告等文件份數及金額數字請依以下列方式陳列:

 範例1:「檢陳本校OOOO經費請領表3份及領據1紙,請鑒核惠撥。

範例2: 「有關本校OOOO工程計畫補助款,繳回新臺幣(以下同)404,200元整領據1紙,請鑒核惠撥。依0000函,編列之其他工程項目內增加1萬2,770元,及設計及監造服務費用增加約6,200元,合計1萬8,970元整,應辦理繳回。(第一次寫金額有寫「新臺幣(以下同)」,後者寫到金額不必加「新臺幣」)

 三、公文系統專人教學

若師長同仁對公文系統操作有疑問經洽文書組系統管理員後未能解惑文書組設有專屬座位提供一對一實作教學,讓您享有 VVIP尊榮服務感受人與人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