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依據106年2月9日「體大30校慶活動」第5次工作小組會議紀錄辦理。
二、 主席裁示:
(一)校慶活動經費有限,請各單位思考如何撙節辦理活動經費之可行方案,以發揮經費之最大效益,如:校慶慶祝大會已排定於本年11月11日(週六)舉行,體育處可連繫可能來校借用體育館辦理活動之廠商,請其將預定搭建舞台之活動安排於本校校慶慶祝大會之前/後,並商請廠商於活動開幕前或活動結束後,將所搭建舞台暫借本校作為校慶典禮儀式之用,以撙節搭建舞台之經費。
(二)本活動總經費200萬元之經費款項統一由秘書室帳目項下控管,各單位如有支用需要時,請轉知秘書室配合開啟權限,以利登錄使用。
(三)請各單位依30週年校慶活動經費分配金額(如附件一)修訂計畫書並上傳雲端「上傳計畫書」資料夾,非例行活動項目之經費細目表(如附件二),及修正活動統整表(如附件三)及其他支援工作(非活動事項)表(如附件四)等,請於2月24日(週五)逕至雲端表件修改後以紫色標示,進入請點我。
(四)各單位如果尚有具有重大意義但非目前表訂之活動項目者,可逕洽秘書室連繫商議,其餘如有需要跨單位協商事宜,亦請洽秘書室協調連繫,以利各項籌備工作順利推動。
三、活動辦理以校慶前後1週為原則,已確認活動辦理日期將註記於學校行事曆中。
四、請各單位依「體大30校慶活動第2次籌備會議紀錄」委員建議事項之分工表辦理。
五、相關訊息置於秘書室首頁/最新消息。